大箐山商标注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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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商标注册的形式

作者:伊春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5 08:35:56

商标战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拥有一个商标,并且维护好这个商标,企业竞争力才会更强,今天就跟你们聊聊商标取名技巧这些事。远离行业通用词讲究个性不要随大流如果想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请一定要远离大众偏爱的词汇,现在名字是越来越难取少了,此时,讲究个性就成了另一种出路。字数也要有技巧建议尽量起三个字左右的名字,四个字的也尽量少起,除非多字的品牌辨识度很高。

否则,四个字及以上的商标,更加容易跟别人的商标近似。避免较多元素同申请对于那些含有多种元素的商标,比如下面这个商标,既有文字“大白兔”,又有字母“WHITERABBIT”,还有图形萌萌哒白兔形象。建议可以单个元素分开申请,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子里,因为所有的不同元素在独立审核之后,如果只有一部分近似,那么商标申请整体都会被驳回。现在伊春商标注册费用降低,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申请商标的人会越来越多,商标名字也越来越难取,但是,即使是只有七成的把握,也要一试,品牌形象建立起来,企业才可以走的更远更好不是吗?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伊春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为了给商标申请人节约一些伊春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对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技巧:

1、跨类别注册

比如一个做餐饮行业的品牌,就会涉及到很多的商标类别。

如:29类食品类,30类调味品、糕点类,31类水果、蔬菜类,32类饮料类,33类酒类,40类食品加工类,43类餐馆、饭店类,44类营养与饮食指导类。

通过跨类别进行注册,这样就不会在其它相关的类别出现同名的品牌,品牌在进行延伸时也不会出现法律上的麻烦。

2、跨行业注册

还是以一个餐饮行业的品牌,来说明。

1、涉及“互联网”行业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任何一个行业都可能涉及互联网,餐饮也不例外,那么你的品牌就必须要在互联网行业进行商标注册。如:9类计算机软件、程序类,35类公司经营、广告、连锁类,42类计算机软件相关服务类。

2、涉及“运输”行业

餐饮食品,你需要送给客户。或者提供的食物半成品,你需要送给饭店,那么这时候就会涉及到39类的运输、包装、冷藏等等。

如:390048-运输、390086-商品打包、390028-货物贮存、390043-冷冻食品柜出租、390020-包裹投递。

3、近似注册

对与你的商标名称容易形成相近似的,也要考虑注册。

如:娃哈哈对商标的注册不仅包括了娃哈哈,还有娃哈娃、哈哈娃、哈娃哈等等,光是防伪注册就有70多种,确保了品牌保护的万无一失。

4、跨国注册

商标保护是有区域性的,商标想要在哪个国家或地区得到保护,就必须去该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商标。

商标跨国注册主要有两条渠道:对于《马德里协定》缔约国的企业或个人到该协定缔约国进行商标注册,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国际注册。

到非《马德里协定》缔约国进行商标注册,一般采用逐一国家注册的方式,必须到相应国家逐一进行注册。

5、副品牌注册

一个企业可能有多个品牌,即一个主品牌、若干个副品牌。对于实施了副品牌战略的企业,有必要对各副品牌名称进行注册。

6、形象注册

形象物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使用,如海尔的海尔兄弟、QQ的小企鹅、麦当劳叔叔、肯德基上校等等,这些形象的使用成为品牌识别的标志之一,对其进行注册保护,可以维护品牌识别的完整性。

7、其他图形注册

还有一些品牌为了更好的进行识别,会设计一些新颖的辅助标识,这也是品牌商标注册工作的一部分。

为品牌保护而进行的注册商标范围十分广泛,与平时进行的商标注册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为了保护品牌,建议您找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以免留有漏洞。

伊春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为了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按照我国有关商标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合理期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有的人认为,商标一旦经过注册登记,无论是否使用,都应当属于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权永远都属于商标注册人,他人不得随意剥夺。

但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为了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按照我国有关商标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合理期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登记或使用,实际上有碍于他人申请注册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因此,《商标法》规定,商标局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的商标。对于有正当理由而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不予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商标局最长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撤销商标的决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再次提醒大家,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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